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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

小農經濟現代變遷:東勢果農的商品化之路(四)

(二)家庭責任與維生型商品化

        無論過去還是現在,家庭制度都是小農經濟的核心。這並不是說小農拒斥營利行為,事實上維生邏輯(subsistence logic)與營利邏輯(profit logic)不相衝突,農民並不在本質上排斥其中一方。關鍵是家庭同時還兼具各種社會的、文化的使命,因此農家不可能是一個純為營利的經濟組織。我希望歸納田野調查的結果,建構「家庭責任」(family responsibilities)的理念型,澄清還有哪些關鍵因素左右著農民的行動[1]
        首先,「繼承家業」的責任讓農民不敢輕易拋棄土地。如果種地收益不好,為何不乾脆離開土地呢?在農村的觀念中,土地不是簡單的「生產工具」,而是「祖產」,非不得已不能變賣,否則將被斥為不孝[2]。這些規則當然不是絕對的,而是一種道德壓力。變賣家產是件大事,家族內部往往因此心生嫌隙,通常要有更具正當性的理由才能這麼做。在農村社會保持相對完整的地區,這類道德壓力更形堅強。
因此無論農業收入多麼微薄,農家通常仍會留下必要的人手看顧土地[3]。以每戶平均耕地面積一公頃左右而言,基本上一對夫妻的規模就足夠應付,甚至不一定需要專職務農。要是長輩出現變故,可能會召喚長期在外工作的兒子返鄉[4]。這就是為什麼半世紀以來農戶數量能夠基本保持穩定的原因:雖然農業就業人口劇烈衰退了,但是持有農地的家庭數量沒有大量減少。


圖表 4  台灣農戶數(1952-2012
其次是「經營土地」的輿論壓力,要求農民不能荒廢土地。既然繼承了一塊田,那麼如何使這塊田產出豐盛的農作,就考驗著一家之主的見識、能力與品行[5]。如果土地能夠帶提供足夠的收入或甚至可以營利,那麼他們不但不必兼業,還能贏得親戚鄰里的尊敬,反之可能遭受批評。其中,「收入」成了最簡潔有力的判准,鄉民據此評斷誰最有本事,而誰最懶惰?道德世界就這樣和商品經濟連結起來。
雖然直接脫離農業可能更符合純粹經濟理性,東勢農民仍然認為經營土地是有意義的。因為妥善經營土地不只是一份責任,更是一份榮譽。即便東勢兼業農民的比例很高[6],他們也沒有放棄「農民」的身份,和專業農同樣認真辛勤耕耘。過去一般將農民之兼業化視為農村蕭條的象徵,但這種說法忽略了下述事實:廣大兼業農並非毫無生產力與創造力,他們和少數專業農聯手締造了1960年代以來高速增長的水果經濟。
        最後是「養家餬口」的義務[7]。隨著非農就業機會不斷增加,農家的收入來源變得多元,然而在窮困的農村地區,即使兼業也未必能夠滿足家庭成員的消費需求。包括專業農與兼業農,無不想盡辦法將土地生產力推到極致。不但要根據市場胃口調整水果品質,還要適時轉作價格更高的作物,這就迫使農民不斷提升自己的農業技術水平,鍛鍊判斷風向的眼光,以便在商品市場生存下去。
和「農企業」(agribusiness)互相比較,可以讓我們更瞭解「家庭責任」對小農經濟的影響:小農持有的土地是給定的,而且不得拋棄;不必支付家庭成員工資,但也不能解雇他們;即便虧損也不能宣布破產,小農所能做的只有盡可能提高土地收益。這通常意味著不斷追逐市場價格更高的經濟作物,或是想盡辦法提高水果品質,以便在水果市場中存活下來。
我把這個過程稱之為「維生型商品化」:為了生存下去,家庭責任迫使小農更進一步鑲嵌於商品經濟之中,迎合它的胃口、遵循它的規則。小農經濟的維生性質沒有真正改變,卻已徹底鑲嵌進商品經濟中了。更高程度的商品化維護了而非消滅了小規模家庭農業。在這個脈絡下,商品化就是「想盡辦法討生活」。這是貧窮驅動(poverty-driven)的水果經濟。
比較A. Chayanov1996)的和T. Schultz2006)的理論,可以讓我們更瞭解台灣小農的特性。Chayanov指出農戶同時是生產與消費的單位,因此必須提高總收入以滿足家庭總體最低消費需求,這就意味著生產者勢必不斷增加自我剝削的程度,直到瀕臨最大痛苦忍受極限為止。Schultz則將農民視為理性自利的經濟人,只要能夠便利地取得廉價的現代生產要素,他們自然會在市場的刺激下改造傳統農業,創造合理的利潤。
兩種理論都不能完整解釋台灣的小農經濟。東勢果農高度嵌入商品經濟,能夠靈敏地提升栽培技術水平,甚至不惜頻繁轉作,不符合恰亞諾夫的「維生小農」的形象。然而,若非受到家庭責任的羈絆,在農村危機的衝擊下,直接放棄農業恐怕更符合舒爾茨「理性小農」的宗旨。「維生型商品化」這個概念,相對可以兼顧台灣小農的兩幅面孔:在家庭維生考量的基礎上,竭盡可能通過商品化的手段來增加收入。此外,我們還需把農民諸多經濟考量放在複雜的農村道德世界脈絡中(例如家庭責任的壓力),才能獲得較恰當的理解。

(三)邊緣革命

就在大資本基於經濟理性遠離農業生產部門的同時,東勢小農卻被繼承家業、經營土地和養家餬口等「家庭責任」束縛在土地上,在絕境中掙扎摸索,根據市場胃口不斷轉作、精進水果品質,意外走出一條新的道路。
1960年代以來東勢水果經濟的蓬勃發展,並非縝密計畫的產物,而是非預期的結果(unexpected consequences)。誰又能預料在城鄉收入失衡、大規模離農、高比例兼業的惡劣條件下,東勢果農能夠實現水果經濟的高度增長?維生壓力迫使小農通過更進一步商品化的方式保存自己,帶動水果經濟大幅擴張。
不妨借用科斯(2013)的「邊緣革命 」(marginal revolution)概念,形容東勢水果經濟興起的歷程:東勢既非傳統農業生產的中心,水果也不是政府著力發展的作物,而就在這被人遺忘的邊緣山城,水果經濟一躍而起,甚至成為今天台灣農業的主流(我們已經知道,農耕業總產值之中水果份額居冠)。
發展是不均勻的,一些地區(尤其是稻作區)農村從此蕭條了,另外一些地區(例如東勢)則不斷祭出符合市場胃口的商品作物嘗試渡過難關。關鍵是企業不可能長期忍受微薄的利潤、虧損的風險和難以預料的前景,反倒是恪守家庭責任的小農在難以忍受的苦難之中,於不可能之處開創了可能,為東勢贏得「水果之鄉」的美譽。
水果經濟的邊緣革命改變了東勢的命運,我們不能不驚訝於小農經濟的彈性與韌性。回頭來看,直到1950年代東勢仍被視為伐木重鎮,平地還以稻米為主。1960年代初期山坡地掀起了香蕉熱潮,但要等到1966年醮典過後,平地才開始大規模轉作果樹。1990年代是東勢水果經濟的黃金時期。摸索將近20年,東勢小農才陸續克服高接梨、茂谷柑和甜柿等明星作物的技術限制,將東勢打造為台灣最重要的高經濟作物產區之一。
這段期間過去被理解為台灣農村無可挽救地走向衰蔽的過程,然而正如我們所見,東勢與一些轉型成功的水果產區卻走向不一樣的道路。

(文/葉守禮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1] 到目前為止,許多研究已經意識到家庭的重要性(李登輝,1980;柯志明,1988;陳玉璽,1995;蔡培慧,2009),但還沒有人能清楚指出家庭究竟在哪些方面影響了小農經濟的現代變遷。我無意提出另外一套決定論,而是希望指出:就韋伯所謂的「生活導引」(life conduct)意義而言,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無疑發揮了作用。
[2] 費孝通(2014163)的分析在台灣農村依然有效:「土地不僅在一般意義上對人們有特殊的價值,並且在一家所繼承的財產中有其特殊價值。〔……〕把從父親那裡繼承來的土地賣掉,就要觸犯道德觀念。」
[3] 「荒地稅」無疑起了作用,荒廢的農地可能被政府課徵額外費用,但這項法令很少真正執行,不如說是給搖擺不定的子女吃下定心丸。
[4] 回溯四位農民的經歷,可以幫助我們瞭解何謂「繼承家業」的家庭責任。劉大哥是家中的夭子,出生時父親已經六十歲了,由於較他年長許多的兄弟姊妹都已離鄉,劉大哥從小就必須幫忙幹農活,初中畢業後沒有繼續升學,不到十六歲就成為專職農民。退伍之後,劉大哥仍然選擇回到東勢與父親一同經營果園,放棄了到大城市找工作的機會,就這樣一輩子待在東勢。我們已經知道,劉大哥日後自學成為頗富名望的農業專家。許伯伯情況不同,畢業後到台北中小企銀上班,待遇還算不錯。不料1979年許伯伯的父親生了重病,眾兄弟商議的結果,是讓身為長子的他回鄉照料父親與田地。那時他已經將近四十歲了,回東勢意味著一切都得重新開始。掐指一算,父親既有的經營方式根本不可能維持一家小康生活,左思右想,非得另尋出路不可:最後他竟成為全台灣第一個成功試種茂谷柑的農民。張大哥工專畢業後,也是先到外地工作,還曾到中國擔任台幹。1990年代初父親的果園經營不善,不斷負債,再加上姊姊生病長期住院,一家的經濟都被拖垮。這樣的情況若是持續下去,恐怕就要走向賣地的結局,張大哥於是毅然回到東勢接手這座充滿童年回憶的果園。由於缺乏經驗,一開始也經過很困難的時期,連小孩子的健保費都繳不出來。為了節省工錢,甚至用嘴巴含著人參熬夜採收梨子。所幸今天已經穩定下來,女兒都念大學了。葉大哥讀高中的時候父親忽然過世,意外繼承了土地,但當時根本不可能經營,於是交由長工管理。大學物理系畢業之後他也沒有回到東勢,而是在外地闖蕩,風光過也波折過。雖然葉大哥人在外地,但心中一直惦記著果園,明白自己總有一天要回來接手。直到三十七歲時,葉大哥終於回到東勢,回到屬於自己的土地,投入正值青春期的高接梨經濟。後來他設計建造了一座梨文化館,紀念那些奮力開創新局的長輩。我舉這些例子只是想表明,人與土地之間的羈絆是真實(real)的:在純粹的市場經濟中,人們彷彿可以隨時拋棄土地追求更高的利潤,但在現實社會中不可能如此,中間包含了太多掙扎與顧慮。忽略這些非經濟因素,就不可能理解小農經濟為何能夠延續至今。
[5] 費孝通(2012162)精確掌握了農民的心理:「儘管土地的生產率只能部分地受人控制,但是這部分控制作用提供了衡量人們手藝高低的實際標準。名譽、抱負、熱忱、社會上的讚揚,就這樣全部和土地聯繫了起來。〔……〕村民根據個人是否在土地上辛勤勞動來判斷他的好壞。〔……〕這種激勵勞動的因素比害怕挨餓還要深。」
[6] 兼業農大致又可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類型在農業以外沒有穩定的職業,例如盧大哥就自稱「什麼都做過」。農民經常利用農閒時期從事零工、粗工來提高收入。假如農業收入過低,農民就要花更多時間來打工。打工並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是總收入很容易超過尋常稻作。第二種類型在農業之外還有穩定的職業,例如余大哥家中同時經營鐵鋁門窗的生意。平時余大哥到處上工,但你若和他聊起梨子,他又變回道地的農民了。在東勢,專業農和兼業農的分野通常只在於土地的大小(包括所有和租賃),因為至少需要三至五公頃的果園才能支撐小康生活。道理很簡單,若是果園收入不足,就必須透過兼業維持生計,而從未嘗試兼業的農民幾乎不存在。
[7] 恰亞諾夫(1996)說的不錯,小農經濟當中,家庭既是生產的單位也是消費的單位,而且不可能像企業那樣解雇多餘的成員,因此必須提高總收入以滿足家庭總體最低消費需求,這就意味著生產者勢必不斷增加自我剝削(self-exploitation)的程度,直到瀕臨最大痛苦忍受極限為止。

2015年4月29日 星期三

小農經濟現代變遷:東勢果農的商品化之路(三)

二、    小農經濟的彈性與韌性

本文認為「轉作」是一把鑰匙,幫助我們瞭解小農經濟的現代變遷。緊扣「轉作」這個議題,可以清楚看到小農與商品化以何種方式產生關連。我要將「轉作」同時放在三組脈絡下:台灣農業發展史、東勢產業地方誌和農家生命傳記,在鉅觀與微觀、整體與部分之間來回穿梭,交叉定位台灣水果經濟的歷史意義。因此,這不只是一個針對特定地區產業變遷的研究,更是對於台灣小農經濟現代變遷的探索與叩問。
除此之外,我希望補充由下而上的視角,把小農視為創造歷史的主體而非全然被動的客體,盡可能貼近這些歷史行動者的思維、情緒與呼吸,釐清他們所面對的條件與限制,紀錄他們的成功與失敗。如是,我們將看見結構的變遷,以及奮力過活的小人物們。

(一)水果之鄉的誕生

今天東勢被譽為水果之鄉,人們已經忘記這不過是晚近五十年間的變化。更不記得當初東勢水果經濟猛然崛起,跟一場空前盛大的宗教祭典有關。
東勢位於台中盆地東側,包括兩個地理區塊:大甲溪河階平原以及山地丘陵。作為近山的據點,每一個政權都在這裡設立伐木基地,樟腦業也很發達,灌溉便利的河階平原則是水稻的天下。這一帶緯度適中,氣候宜人,土壤肥沃,每至夜裡風從大雪山吹拂下來,加上河川切割地勢形成日夜溫差,相當適宜果樹生長。但在1960年代以前幾乎沒人意識到這點。在當時的觀念中,種植果樹根本不是合理的選項。
1950年代晚期,在台中青果合作社的鼓勵下,香蕉種植的範圍逐漸從霧峰擴張到東勢一帶的山面。當時是香蕉外銷的黃金時期,恰逢東勢的伐木業和樟腦業步入蕭條,少數大地主砍掉人造林轉作香蕉,起了示範的作用。由於土地價格相對便宜[1],而且香蕉一年就可以收穫,在平地缺乏生存空間的小農紛紛上山開闢蕉園。蕉園成了剩餘資金與過剩勞力的去處,一方面以外銷市場通暢為前提,另方面也是農村危機的結果。值得注意的是,直到60年代中期以前,即便種植香蕉的收益遠勝於水稻,既有的水田也不會轉作果樹。香蕉種植在山坡上,彼此之間不相排擠。
1966年的建醮法會意外促進了東勢水果的發展,尤其是加速平地稻田轉作果樹。由於連年天災,為祈求風調雨順,整個東勢地區都動員起來,許多農民將稻田貢獻出來搭設醮壇。該年醮典極為盛大,可說空前絕後、熱鬧非凡,人們無不放下手邊的工作,沈浸在盛大節慶的集體歡騰(collective effervescence)之中。此外,地方仕紳還主持了歷史文物的展覽,以及各式農特產品的競賽、展售活動。當時各地剛剛起步的果品,包括梨山的溫帶梨、新社的葡萄、卓蘭的琵琶等等,突然為人所知,其價格、栽種方式、利弊等消息迅速傳播開來。
建醮法會究竟在哪方面改變了農民的思維與心態?如今已不得而知。關鍵是「作醮期間人們的交流,是前所未有的廣泛(劉龍麟等,20109)」。無論如何,法會在農民心中的象徵意義是巨大的,不只揮別了連年災害的陰影,似乎也告別了傳統耕作的心態。農民開始打量彼此的田地,思考其他的可能性。盛大節慶過後,許多農民不將犁平建醮的土地整復為水田,乾脆種起果樹了。
在農村危機的宏觀背景下,東勢農民開始尋找新的出路。水果的收益明顯高於水稻,鄉下地方消息傳得飛快,價格、轉作、技術成為熱門話題,農人互相揶揄、慫恿。七嘴八舌的草根人情網絡起了增溫的效果,他們不只在這個過程中獲得信心,也獲得許多必要的資訊。
如果沒有建醮法會,東勢農民還是會轉作果樹嗎?可能不會這樣整齊劃一。轉作的風潮席捲東勢,不到十年之間,原本大甲溪河階平原的稻田基本都轉作果樹了。此後數十年間小農更成群結隊向山區擴張,將所有可資利用的坡地改造為果園。這樣一來,無論是平地還是山坡都被果園佔據了,東勢成為名副其實的水果之鄉。
追根究底,如何維持家計還是農家的中心考量。東勢河階平原之所以大規模轉作果樹,首先在於種稻收益太低,不能養家糊口。政府確實鼓勵農民轉作果樹,但他們既不瞭解農民真實而複雜的需求,也從未祭出嚴肅的政策。「我很缺錢,我要很認真找錢,在土裡找錢。[2]」劉大哥坦承。為求養家餬口,農民撇下熟悉的水稻另尋出路。
此外,家庭勞動力的合理分配也是重要考量。水果需求投入勞動力較為瑣碎而分散,因此男主人可以從事其他正職工作,農閒期交由女人與老人打理即可。值得注意的是,至少在東勢,60年代末期大規模水果轉作很大程度上是由兼業農戶帶動的。
此時絕佳的地理氣候條件發揮了作用,很少地區能像東勢適宜種植這麼多種類的水果。香蕉外銷因政治醜聞沒落之後,葡萄、柑橘、梅子、桃子、李子、檸檬、柿子、琵琶、梨子等果品紛紛流行起來,農家根據土地狀況、親友鄰居的經驗、農藥行的推薦、自家勞動力情況和自己的興趣選種水果。從苗種行買來樹苗算起,大約三至五年可以收成。一座果園通常同時種植兩到三種水果,以分散農忙期間的勞動力以及價格崩跌的風險。如果一種水果行情持續走跌,農民可能會逐步汰換成另外一種水果。頻繁轉作成東勢果農的一大特色。
在農村危機的背景下,東勢的水果經濟於1966年的建醮法會之後突然興起了。東勢不是台灣最早大規模種植水果的地區,發展情況卻比許多一向種植香蕉、鳳梨或柑橘等外銷作物的地區興旺。如果說由國家扶持的單一外銷水果生產是一種典型(typical),那麼東勢多樣化的內需水果生產便是另外一種典型,代表60年代以來台灣各地農村新一波草根水果轉作的型態。
就東勢的經驗而言,由台中青果合作社包辦推廣的香蕉無疑起了帶頭的作用,關鍵在於香蕉外銷沒落之後,東勢小農展現了巨大的彈性與韌性,能夠在「群龍無首」的情況下積極轉作多樣化的水果,在內需市場殺出一條血路。

(文/葉守禮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1] 按照規定,農民可以向國有財產局租用「林班地」,租期長達九年,而且可以優先續約,形同所有。租金以該面積可以收穫之蕃薯市價約一成計算,故稱「蕃薯租」,即便農家實際上不種蕃薯。
[2] 訪談紀錄(141031

2015年4月23日 星期四

小農經濟現代變遷:東勢果農的商品化之路(二)

(二)台灣水果經濟的興起

與此同時,台灣水果產值與產量卻急速增長。1960年全台水果產值只有69萬千元,1970年就躍升到358萬千元,10年成長518%;產量則從39萬公噸提升到124萬公噸,成長317%。台灣水果產值始終維持高度增長態勢(除了2000年左右一度遭遇瓶頸),2010年時已經提升到7,096萬千元,50年成長101.56倍。相對於此,2010年台灣稻米產值只有1982年(4957萬千元)最高峰時的61%,產量只有1976年(271萬公噸)最高峰時的43%。
水果經濟之顯著擴張,是小農積極轉作經濟作物的結果。水果產量在1960年到1990年間增長5.9倍,之後只維持穩定。種植面積在1981年到1996年之間成長1.7倍,往後開始衰退。可見尤其在90年代以後,水果總產值之所以可能持續增長,主要是因為農民不斷為商品增值:直接轉作市場價格更高的經濟作物,或增進果品品質以抬高售價。

圖表 2稻米與果品產值比較(1952-2013

圖表 3農耕業產值份額比例(2010年)
統計數據給我們的印象,是台灣水果經濟具有相當活力,否則不可能長達半世紀維持顯著增長。就產值和產量而言,早在1980年代中期,水果已經取代稻米成為台灣農耕業最主要的作物[1]。把同樣高度增長的蔬菜經濟(1960年到2010年之間成長54.8倍)納入視野,情勢更為清楚:2010年稻米、水果和蔬菜佔台灣農耕業總產值的比例,分別是19.92%、46.56%和33.52%。從作物結構的改變,可以看出米糖經濟解體後,台灣農村經歷了劇烈轉作的過程。
不僅如此,台灣水果經濟另一個特色是極具創新能力,果品種類不斷增加。1960年代以前稍具規模的商品化水果,基本上只有香蕉、鳳梨與柑橘三種,而2010年農委會網站長期追蹤價格的主力果品就達45項,相對次要的果品種類更是不計其數。不斷推出市場價格更高的新型作物,是推動水果總產值增長的重要動力。
問題是,這一切是如何可能發生的?政府直到1984年才正式推出稻米轉作計畫,但此前水果產值早已突飛猛進,何況政府從未祭出積極的水果經濟扶持政策。更甚於稻米和蔬菜種植,幾乎沒有現代企業願意投入曠日廢時的果樹栽培,台灣農業高風險、低利潤的特色足以令一切資本卻步。因此,水果經濟的崛起很難歸功於國家政策和企業資本的介入。
若將小農經濟視為一個長期結構,那麼與其說工業化以後小農經濟解體了,不如說它的版圖萎縮了。米糖經濟瓦解後,一些農村走向轉作水果經濟的道路。即便全面捲入商品市場,台灣果農仍是道地的小農:農場面積狹小,仰賴家庭勞力(必要時才雇工),以滿足家庭需求為首要目標。普遍來說,他們絕對稱不上富裕,多數果農仍掙扎於貧窮線上下。
我們不禁感到疑惑:為何在公認的台灣農業蕭條時期,水果經濟卻大大茁壯了?農民為何不乾脆離農而轉作果樹?小農經濟如何可能克服諸多技術難題,實現水果產量、產值的高度增長以及水果種類的大量創新?又是為什麼即便農業技術水平不斷提升,農戶卻始終停留在貧窮水平?

(三)既有觀點的侷限

        面對台灣農村問題,兩種詮釋策略蔚為主流,分別是「現代化理論」(modernization theory)和「依賴理論」(dependency theory)。圍繞著「以農養工」這個基本事實,分別形成兩種不同的農村發展史觀(historical perspective 。有趣的是,兩種史觀實際上共享一個認識:小農經濟恐將消亡於資本主義社會。
        「現代化理論」認為,勞動生產率低落的小農經濟於工業化發展之後相對沒落,幾乎是不可避免的。根據「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農業」的基本方針,國家致力於提高土地生產力,積極調動農業剩餘挹注工業發展,期待工業發展成果經由「涓滴效應」(tickle-down effect)回饋農業部門(沈宗瀚 1976;黃俊傑 1984;李國鼎等,1987;廖正宏等 1993)。在這個構想中,農業部門與工業部門可以相輔相成。他們多將注意力集中於農業生產問題,通過農業經濟學方法探討台灣農村的人口、勞動力、土地、生產率、收益比與產銷關係等課題,希望推動台灣農業現代化(張漢裕 1974;于宗先 1975;馬若孟 1979;李登輝 1980;毛育剛 1994)。
由於農村現代化進程受阻,「涓滴效應」沒有發揮作用。在早期著作中,農業現代化被設想為農藥、化肥和機械等現代要素之投入;隨著台灣順利工業化,土地生產率極高的小農卻始終停留在赤貧階段,他們轉而主張農業企業化才是唯一出路(王作榮 1990;張研田 1980)。土地與勞動力是另一個核心議題,最初他們認為土地改革有利於激發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後來卻發現土地分割過小阻礙了資本大農場的形成(王作榮 1970;陳武雄 2004)。此外,和美國大規模機械化企業經營雇傭農場相比,隨著台灣工業化發展帶動平均工資提升,始終停留在小農經濟階段的台灣農業工資成本太高,不僅國際競爭力喪失殆盡,連獲取基本利潤都很困難(黃樹仁 2002;陳宇翔 2005)。隨著非農就業機會日益增加,青壯年勞動人口紛紛前往城市,農業逐漸成為夕陽產業。
        「依賴理論」則指出台灣農村之衰敗,實際上是資本與國家聯手剝削農村的結果。早在日治時期,國家便通過各種強制手段掠奪農民剩餘,迫使台灣農村朝資本主義轉化(涂照彥 1999;矢內原忠雄 2002;柯志明 2006)。國民政府不但繼承了這套體制,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劉進慶 1992;劉志偉等 2002)。繼承馬克思和列寧的基本觀點,他們主張農村凋敝不是工業化的結果,而是工業化的前提:國家機器有計畫地剝奪農業剩餘,在達成原始積累的同時造成農村貧窮化,從而將廉價勞動力從農業部門擠向工業部門(柯志明 1988;陳玉璽 1995;隅谷三喜男 1995)。根據上述觀點,農業發展和工業發展基本是相剋的道路。「以農養工」的意義轉化了,他們強調國家大肆掠取農業剩餘導致農村貧窮化,小農經濟恐怕於資本主義化的過程中走向破產。
        雖然小農經濟始終沒有真正瓦解,農民仍在商品經濟的侵襲下苟延殘喘。1974年政府轉而實施「稻米保價收購」的保護性政策後,榨取性政策基本解除了,小農卻又陷入市場產銷結構的剝削(羅桂美 2008)。1984年台灣簽訂《中美食米協定》、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後,台灣農村被納入資本主義世界體系之中,開放國外農產品進口、限制國內農業生產補助、規範國內農業生產份額等政策,再一次嚴重打擊了搖搖欲墜的台灣農村(吳音寧 2007;蔡培慧 2009),劇烈的市場競爭導致農村內部產生分化(柯志明、翁仕杰 1993)。由於政府基本已經放棄發展農業,重工輕農的政策導致農村飽受污染、缺水、搶地之苦(張素玢,2014)。在國家與資本的壓迫下,小農經濟瀕於瓦解邊緣。
        今天我們理解台灣農村問題的方式,基本承襲上述兩種針鋒相對的史觀。有趣的是,兩種史觀卻共享相同的認識:小農經濟恐將消亡於資本主義社會。他們都過於快速地認定小農經濟必消亡於資本主義經濟,難以解釋農村危機後小農經濟仍舊存續的基本事實,更忽視台灣水果經濟崛起的歷史意義,預設小農是沒有技術創新能力的。他們很少正面討論水果、蔬菜和花卉等現金作物的崛起,往往當作次要的、伴生的現象,甚至視為農業企業化的展現。[2]
現代化理論和依賴理論分別從不同的角度解釋了農村危機,但面對農村危機之後的複雜發展,未免有些後繼無力。礙於視角上的限制,由於下意識地預設小農經濟不容於資本主義,全面商品化的小規模家庭農業似乎成了一個悖論,與既有的農村發展史觀產生矛盾。[3]
有形或無形的理論預設強勢介入的結果,遮蔽了許多複雜、迂迴和幽微的社會情節。在小農經濟終將衰亡的聲浪中,水果經濟的重要性被結構性地忽略了。本研究認為,唯有從K. Polanyi2007)的「實體主義」(substantivism)觀點出發,結合切實的田野調查和歷史分析,才能揭開農民大規模轉作背後的迷霧。

(文/葉守禮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1] 1984年的政府推行的「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六年計畫」起了推波助瀾的效果,稻米耕種面積的政策性衰退,使得水果產值、產量提早凌駕稻米。
[2] 許多研究都注意到統計數據中水果快速增長的基本事實,但都沒有給予足夠的注意。吳田泉(1993379-380)發現1954年到1967年之間「果實生產之年平均成長率高達一四・五%,為各項農產品中增產率最快速者」,此後不再關心這個問題,直接將之後的年份劃分為「衰退時期」。廖正宏(199326-27)也發現「農業生產趨向多樣化」,但只表示「由於國民生活水準及國內外需求的提高,所以水果及畜產等愈趨重要」。蔡培慧(2009212-213)感覺到這個問題:「又該如何解釋果樹農家的增幅呢?若是理解台灣的作物分類中,檳榔歸為果樹類,或許就不令人意外了。」她論定:「就結果而言,這是一個轉作失敗的例子。」面對水果經濟高聳的成長曲線,研究者只能在很短的篇幅裡,憑藉過去的理論訓練提出猜測。一些學者抨擊轉作果樹不能解決農民貧窮問題。蕭國和(198747)認為:「園藝業及養殖業者目前正狂飲轉作的苦果,非但無利可圖,且血本無歸。」陳玉璽(1995124)持相同看法:「種經濟作物,需要資本投資和特別技術,而且受政府配額限制,並特別易受生產過剩和農村社區之外勢力操縱市場所傷害。」還有一些聲音斷定這是農業生產企業化的展現。隅谷三喜男(199558)認為:「傳統的米糖生產後退,並轉向種植園藝作物(蔬菜、水果等),〔……〕其大部分是採取企業家的經營型態。」黃樹仁(2002278-279)指出「養殖業與高經濟作物栽培,使業者能在有限的土地裏從事資本密集、技術密集而高利潤的經營」,「他們已擺脫了傳統小農生計農業的意識,全然利潤導向」。唯張素玢(2014)的研究比較完整,提出「『後米糖』時代的農業盤整」概念,敘述了濁水溪平原葡萄、蔬菜和花卉興起的複雜情形,可惜未能進一步分析闡釋。
[3] 此外,三個基本問題貫穿了多數農村研究:第一,無法跳脫「傳統—現代」、「自然經濟—市場經濟」或「封建主義—資本主義」等歷史演進圖式的預設,而將小農經濟理解為前現代/前市場經濟/前資本主義的殘餘範疇,無視小農經濟在現代社會持續存在的合理性;第二,片面根據國家政策的更迭與統計數據的指標來劃分台灣農業史分期,將農村發展簡化為國家政策調動農民的過程,一方面高估了國家政策的實踐能力,另方面掩蓋了農村實質發展的複雜性;第三,下意識地將小農理解為孤立的理性經濟人或被壓迫者,根據幾個理論模型推估農村發展前景,忽略了具有豐富歷史、文化與空間意涵的家庭、社群或社區對農村發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