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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

【轉載】TPP:通往奴役之路

20160131東方日報(馬來西亞)
作者:朱冠華

《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簡稱「跨太協」,是由美國發起。協議旨在深化這些環太平洋國家之間的經貿聯繫,儘可能消除區內貿易壁壘,原則上要求100%廢除關稅以達到貿易更加自由化。

除消除關稅等貿易壁壘的內容外,還包括資金流動的自由化,知識產權、勞工、環境、臨時入境、國有企業、政府採購、金融等這些亞太區國家絕大多數尚未涉及或較少涉及的條款。

美國總統奧巴馬曾經明言,考慮到美國企業95%的客戶在海外,不能讓中國書寫國際貿易規則,國際貿易規則必須由美國來寫。

所以觀《跨太協》的內容明顯帶有美式自由貿易特點。美國的金融、糧食、醫藥、工程、軟件、教育、司法和資訊等服務行業,將因此得到充分發揮。

但是美式自由貿易並不是真正自由貿易,消除貿易壁壘也未必能促進經濟增長。

如果簽署國是在經濟結構不能互補的狀況下的自由貿易,往往就是弱肉強食的奴役制度。美國本來就是靠貿易保護繁榮起來的,自由貿易是強大後的事情。

跨太協細節模糊

《跨太協》對於美國人其實也未必有好處,因為它有可能導致大量工作機會流向區內的發展中國家,損害美國製造業和就業市場。真正的受益人是美國的企業寡頭。

這就是為何《跨太協》的前身從1990年開始醞釀到現在為止,有關談判內容以及很多細節到現在都不為人知,所以批評者認為「魔鬼通常躲在細節裡」。

雖然《跨太協》可根據各國實際情況,在磋商過程中爭取一定的緩衝期,以保護本國的弱勢產業,但是這對絕大部分的國家來說都是空中樓閣,因為就算給你緩衝期,你也不能在十年八年內強化自己國內產業來應付美國那些跨國巨頭的競爭,所以這種緩衝期不過是拋磚引玉,誘使對方放鬆戒備而已。

以下略說幾個《跨太協》的幾個潛在問題。

一、產權保護遏制發展國的進步

美國在技術創新和知識技術密集型產業方面具有明顯優勢,提高知識產權標準將有助於美國繼續保持這方面的優勢,並從技術貿易、技術轉移和專利使用等方面獲取更多的技術擴散收益。但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將不利於以低成本獲取先進技術。

《跨太協》增設了勞工和環境條款,並將貿易與之相掛鉤,通過強加於他國較高的勞工環境標準等,有助於美國借此對其他成員國的出口產品實施貿易制裁,以達到維護其自身利益的目的。

二、控制糧食等於控制所有人

糧食是一個國家的戰略重中之重,所以必須儘可能自供自足,但是《跨太協》會對農業和畜牧業如牛肉、乳製品、糖、酒、海產、大米、大豆等關稅逐年降低,直至最後取消。最後的結果就是生產力強的國家會擊垮生產力差的國家的糧食生產者,這對糧食生產強國如美國,是非常有利的。

短期來看,人民似乎可以得到更低的糧食價格,但這只是暫時性的。因為當你的糧食來源受制於外國,長期而言因為失去競爭性,價格只會越來越貴。

當控制了糧食,你就能控制所有人,一個國家安全防禦就等於徹底失去,你有再多的飛機大砲都會敗給一碗飯。

非洲國家的土地本來就有足夠資源養活所有非洲人,但是為何非洲還是無法自供自足,饑荒頻繁呢?

原因就是給美國以自由貿易為名,摧毀了非洲的糧食生產,以互補有無,對比優勢為名,非洲人所種植的大多不是「給人吃的農作物」。

三、寧死莫生病吃貴藥

根據《跨太協》協定通過的一系列條款,簽署國可把新生物製藥的臨床資料列為受保護專利最長8年。

這將使仿製藥物業者無法獲得新藥物配方,無法在市場上競爭,對開發新仿製藥的國家不利。

因為將藥物的專利權延長,會使得病患更難獲得便宜的仿製藥,無國界醫生組織等團體也指該協議在長遠的將來,將推高藥物價格。這無助於人民,只是讓藥廠可以賺取更多的人命錢。

未來藥物更貴

馬來西亞本來就不是一個研發藥物的強國,故《跨太協》一旦推出,我國藥物價格必然會越來越貴,也會使得政府醫院開支增加,更加不利我國財政和令吉的穩定。

作為總結,我強調一下很多經濟學家誤解的自由貿易觀點。

自由不是無限制的自由,如果你的自由是建立在傷害對方根本權益的情況下,你的自由就是來自對方的被奴役。自由貿易本來就是為了互補各國不足,互通有無。國家間的自由貿易必須止於發展到演變成零和遊戲前,否則自由貿易只是一個奴役貿易。

《跨太協》本來就不是以服務美國人民乃至世界人民。而是服務美國的企業帝國,和少部分剛好契合《跨太協》的外國企業的假自由貿易,實際本質乃是「新奴隸貿易」。

2016年1月11日 星期一

【讀者投書】藍綠輪流要美國豬,瘦肉精請總統先吃!!!


文⊙人民民主陣線(民陣)大安區立委參選人鄭村棋聯合參選團隊

民進黨失憶、吳焜裕教授失格,台灣人民失去身體健康
針對蔡英文在總統辯論上拋出傾向開放美國瘦肉精豬的說法,人民民主陣線(民陣)大安區立委參選人鄭村棋聯合參選團隊認為:

第一、反對瘦肉精豬,不分台豬或美豬。第二,如果開放瘦肉精豬是必要之惡,非要進口瘦肉精豬不可,我們認為應由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等政府一級高官優先配給美國瘦肉精豬,而不是讓吃不起健康豬的台灣低薪受雇者承受。第三、如果一定要有好處給美國大哥,我們寧願花錢付保護費,而不要犧牲人民健康。以上三點聲明,是基於長期以來,藍綠兩黨在朝在野各是一付嘴臉,早已無法失去人民信任。以美國瘦肉精豬/牛為例,為了緊抱美國老大哥大腿,藍綠兩黨立場反覆,不用等到吃瘦肉精,台灣人民就已經有食用瘦肉精過量的症狀了: 頭暈又噁心。

藍、綠兩黨罔顧全民的健康,換了位置就改變對瘦肉精的態度。以未來的準執政黨民進黨為例,究其美國瘦肉精牛及美國瘦肉精豬的開放史,2012民進黨曾夜宿立法院反對美瘦肉精牛,為了徹底解決台灣食安問題。而這次大選將台灣首席毒物專家吳焜裕教授提名為不分區立委第一名,至今,吳教授卻避重就輕,不如2012年捍衛人民健康,挺身要求美牛不得有瘦肉精。人民民主陣線(民陣)大安區立委參選人鄭村棋聯合參選團隊認為民進黨還未執政就得了失憶症,不分區提名第一的吳焜裕教授也跟著失格的改變對瘦肉精的態度,後果就是使得台灣人民失去身體健康。

最後,請媒體及民進黨不用扣我們藍帽子,因為10年前我們抗議台灣加入WTO影響農業,2012年我們也抗議美牛進口。民陣一直站在人民立場捍衛食安。不要因抗議民進黨,就說我們是國民黨的打手。眼下蔡英文勝券在握,我們認為她應該站在第一線,嚴格把關人民健康,不應對瘦肉精立場反覆。若要開放瘦肉精標準,則應該身為表率的帶領閣員們先吃含有瘦肉精的美豬。

因此人民民主陣線來到民進黨,要求蔡英文主席表態,告訴人民她對於瘦肉精的態度。也三問民進黨不分區提名立委吳焜裕先生,請身為食安專家的他具體回答瘦肉精是否對人體有害等問題。


時間
瘦肉精開放簡史(製表:人民民主陣線)
2006
陳水扁執政—先將瘦肉精列為禁藥,不到一年解禁,經豬農激烈抗議,瘦肉精仍列禁藥
2006
中國大陸發生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件,共有300多人中毒求醫。
2006
農委會將瘦肉精列為禁藥。
2007/08
衛生署:吃了沒問題 瘦肉精解禁 所有動物都可用
農委會:「瘦肉精」不再列禁藥,且「所有動物」都可使用。
2007/08
民進黨政府政策再轉彎,在五千名豬農抗議壓力下,瘦肉精仍列禁藥
2007/09
農委會主委蘇嘉全首度表態:禁瘦肉精沒道理
2008
馬英九執政--馬政府擬允許含瘦肉精的美牛進口,提出「三管五卡」。
2012/05
民主進步黨、親民黨和台灣團結聯盟提案要求美牛下架,但遭國民黨團封殺。
2012/06
民進黨堅持「零檢出」立場,夜宿立院,在野黨佔立院議場,議事停擺。
20120612
民團盼反瘦肉精 在野立委允諾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說,立法委員若違背民意,就不配當民意代表。
2012/06 
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馬英九照例把美牛問題推給民進黨
20120702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表示,專家早已證實在安全容許量下,萊克多巴胺不會危害人體健康。希望在野黨不要再阻擋。
20120725
立法院在野黨團未進行杯葛,國民黨以人數優勢進行表決,允許牛隻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牛進入台灣市場。


公衛研究專家吳焜裕X民進黨立法委員吳焜裕
我們到底能不能吃含有瘦肉精的美國豬肉?
吳焜裕教授/立委對含有瘦肉精肉品進口的『兩種』看法

第一種看法的出處:2012/3/13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採訪
第二種看法的出處:2015/12/28台灣醒報採訪

請問吳教授/立委?
您是否因為身份有別而轉換您對瘦肉精肉品進口的立場?
立場\身份
專家
立委
瘦肉精對人體危害評估
瘦肉精對人體是否危害難以評估。
從國人吃豬肉的飲食習慣來評估瘦肉精是否有害人體。
請問吳教授/立委?
您是否贊成用國人身體做實驗來證實瘦肉精確實對人體有危害?
對國際食品安全評估機構的信任
國際食品安全評估機構的評估不可盡信
可參考國際食品法典的標準。
請問吳教授/立委?
您知道國際食品法典在通過瘦肉精容許含量標準時,透過操作程序通過有疑慮的容許標準嗎?
政府對瘦肉精管制功效
質疑政府能有配套、監督措施保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認為政府只要做配套、監督措施就能保護消費者食的安全。
請問吳教授/立委?
您身為民進黨首席不分區立法委員,也是國內食品安全的權威,能否用質疑國民黨政府的標準,監督民進黨政府?

高志明萬勿淪為食安吳三桂!

義美老總高志明先生高調投書蘋果,認為開放美豬雖是必要之惡,但只要在進口後落實標示和嚴格檢驗,就能為台灣食安把關。然而高總卻有所不知,開放瘦肉精美豬後,台灣政府根本難再捍衛食安,只能繳械、將台灣食安送上不歸路。

在開放前,若要確保人民不會將瘦肉精吃下肚,台灣政府可以針對肉品拍賣市場與養豬場進行高密度的稽查檢驗,並且針對查獲非法使用、販售瘦肉精、以含瘦肉精原料加工、販售含瘦肉精產品之業者祭出重量級罰則——除了罰款外,還可以勒令停業、終身不得登記為從業負責人,讓不肖業者徹底退出市場、保障消費者安全。

簡言之,只要沒開放瘦肉精美豬,台灣政府仍能掌握「為食安把關」的行政主權、立法主權和和執行能力,只要政府願意有所作為,要對內進行多嚴格的管控,外人無權干涉。

然而,一旦開放瘦肉精美豬,台灣政府將失去捍衛食安的能力與正當性。因為如果允許瘦肉精美豬進口,卻對本土業者維持禁令,必招致本土業者不滿而向政府提告。只要政府無法合理解釋這套雙重標準而敗訴,將使本土業者也開始使用瘦肉精。再者,台灣政府若禁止本土業者使用,對生產販售瘦肉精的跨國藥商而言,無異是巨大損失,跨國藥商勢必動用ISDS控告台灣政府妨礙其利益。此外,台灣已是WTO成員,按照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一旦開放瘦肉精美豬,此措施須立即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國,其他國家的瘦肉精豬也就隨之大舉入侵。

況且按國際先例,未來台灣若加入TPP,台灣政府更不可能透過產地標示來檢驗、區辨豬肉是否國產、是否含有瘦肉精。到時候,不只一般消費者不知道到哪去買無瘦肉精之豬肉,連學校營養午餐也無法抵擋瘦肉精侵入!

因此,高總若真心和台灣消費者一起捍衛食安,請勿再倡「美豬是必要之惡」,以免淪為「台灣食安吳三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