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 星期一

高志明萬勿淪為食安吳三桂!

義美老總高志明先生高調投書蘋果,認為開放美豬雖是必要之惡,但只要在進口後落實標示和嚴格檢驗,就能為台灣食安把關。然而高總卻有所不知,開放瘦肉精美豬後,台灣政府根本難再捍衛食安,只能繳械、將台灣食安送上不歸路。

在開放前,若要確保人民不會將瘦肉精吃下肚,台灣政府可以針對肉品拍賣市場與養豬場進行高密度的稽查檢驗,並且針對查獲非法使用、販售瘦肉精、以含瘦肉精原料加工、販售含瘦肉精產品之業者祭出重量級罰則——除了罰款外,還可以勒令停業、終身不得登記為從業負責人,讓不肖業者徹底退出市場、保障消費者安全。

簡言之,只要沒開放瘦肉精美豬,台灣政府仍能掌握「為食安把關」的行政主權、立法主權和和執行能力,只要政府願意有所作為,要對內進行多嚴格的管控,外人無權干涉。

然而,一旦開放瘦肉精美豬,台灣政府將失去捍衛食安的能力與正當性。因為如果允許瘦肉精美豬進口,卻對本土業者維持禁令,必招致本土業者不滿而向政府提告。只要政府無法合理解釋這套雙重標準而敗訴,將使本土業者也開始使用瘦肉精。再者,台灣政府若禁止本土業者使用,對生產販售瘦肉精的跨國藥商而言,無異是巨大損失,跨國藥商勢必動用ISDS控告台灣政府妨礙其利益。此外,台灣已是WTO成員,按照WTO的最惠國待遇原則,一旦開放瘦肉精美豬,此措施須立即無條件適用於所有會員國,其他國家的瘦肉精豬也就隨之大舉入侵。

況且按國際先例,未來台灣若加入TPP,台灣政府更不可能透過產地標示來檢驗、區辨豬肉是否國產、是否含有瘦肉精。到時候,不只一般消費者不知道到哪去買無瘦肉精之豬肉,連學校營養午餐也無法抵擋瘦肉精侵入!

因此,高總若真心和台灣消費者一起捍衛食安,請勿再倡「美豬是必要之惡」,以免淪為「台灣食安吳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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