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化學農法為何仍當道?

現在,有機農法,自然農法,生態農法,雖未當道,但逐漸流行起來,其實,台灣被美國帝國主義殖民輸入之「綠色革命」──化學農法──取代以前之古早農法、傳統農法,就是崇尚物盡其用、物質循環、與自然共生之農法,今日被視為進歩而應取代化學農法之有機農法、自然農法、生態農法,在本質上,僅僅是古早農法之復興或回潮而已。

這說明了,本土古早之技術,未必落後,帝國主義殖民輸入之技術未必進歩,未必是本土古早技術之更好取代者,但帝國主義挾其軍事/經濟/意識型態霸權,把其技術建構為「現代化」文明,而徹底貶鄙本土古早技術,建構為落後、蒙昧,建構為貧窮之因與果。

然而,化學農法仍然當道,而且,還更極端地,往基因改造之方向“發展”,為什麼呢?

原因之一,化學農法之單位面積產量高於友善環境之農法,但其實,只要加以科學實驗研究,絕不難發現友善環境農法提高產量之新思維、新技術、新方法,而生產者實踐合作化,共同民主經營管理,統一運用勞動力,凝聚集體智慧與創造力,必能比化學農法更能戰勝病蟲害、氣候對農作物生長之影響。而台灣官方/半官方之農業技術機構與大學農學院,從未科學研究如何提高友善環境農法產量之技術、方法及原理。

  原因之二,化學農法之生產者被剝奪了科學知情權,農業行政機關、衛生行政主管機關、勞動行政機關三者長期一致,不分藍綠,皆失職地,不調查研究化學農法對生產者之健康危害及風險,關注支持友善環境農法之公民團體應要求,前述三機關立即委託調查研究化學農法對生產者與消費者之健康風險,並推動修法,將化學農法生產者之勞動安全,納入『職業衛生安全法』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範,農藥之製造販售企業與商家應負農藥使用之知情權責任、教育責任、環境責任,及保障農藥使用安全責任。

原因之三,農業資本主義化與發展主義,造成了農業社會價值不斷被輕賤,農民收入不斷遭盤剝,農村年輕人口不斷流出,農業勞動力不斷短少,農家交工/換工/互助之傳統共同體關係不斷瓦解,農民年齡不斷老化,所以,不能不依靠農藥與化肥──省事省時省工,才能苟延殘喘地,續命農業生產!


所以,必須推行生產合作化,重建農村民主共同體,實踐為滿足在地食物需求與各種公共需求之有計劃生產,才能終結化學農法,才能讓休耕土地全面綠色復耕,由青年返鄉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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