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農業首都公費便當食材應100%在地採購

本文要提出第四種在地採購方案,公費便當之食材。 雲林縣政府只要研擬頒佈以下辦法,送雲林縣議會核備,即可實施:雲林縣政府及所轄機關、雲林縣政府委外經營場所、各鄉鎮市公所及委外經營場所、各縣立學校之公費便當,其食材須100%在地採購。 如何保証公費便當食材100%在地採購呢? 一,開放便當店、自助餐店申請,通過公民民主參與之完全透明化查驗程序,並樂意接受公民民主監督,雲林縣政府授予食材100%在地採購之大幅認証書,並公佈於雲林縣政府網站之首頁及雲林縣政府發行之各刊物,並引導媒體逐家採訪報導。 二.委託公開、透明、民主營運之在地社會企業,供應食材100%在地生產且是友善環境生產方式之便當。 此外,雲林縣政府還應向中央政府在雲林之機關、雲林國立高中職校、雲林國立大學之員工老師主動「推銷」食材100%在地採購之便當。 為鼓勵愈來愈多便當店、自助餐店加入食材100%在地採購之行列,雲林縣政府應積極地不斷地在雲林各臉書社團廣告,每月發電子信予雲林縣之所有公教人員,公佈最新食材100%在地採購便當店、自助餐店名單。 至於供應麵食之店家,若除了麵食外之食材100%在地採購,亦應授予認証書及納入廣告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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