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3日 星期日

農會可以做什麼?

 就農會的法律定位,農會是農民的自治組織、亦是農民的政府。那麼,農會應該發揮什麼目的?

編號
任務
闡述
保障農民權益、傳播農事法令及調解農事糾紛
○農會應積極落實知情權,並教育、培力農民,以深化農民對農業法令與農業政策的認識
○農民糾紛農會解,農會應擔任「農民的調解委員會」
協助有關土地農田水利之改良、水土之保持及森林之培養
○農會應擔任農業用水的科學化、合作化、環保化的領頭羊
優良種籽及肥料之推廣
○農會應培力農民學習、使用先進農業生產技術與生產資料推廣
農業生產之指導、示範、優良品種之繁殖及促進農業專業區之經營
    農會應培力農民學習、使用先進農業生產技術與生產資料
農業推廣、訓練及農業生產之獎助事項。
○農會應善用各種行政資源,培力農民學習、使用先進農業生產技術與生產資料
農業機械化及增進勞動效率有關事項
    農會應擔任農業機械化的領頭羊
    農會應擔任農業勞動效率化、科學化的領頭羊
輔導及推行共同經營、委託經營、家庭農場發展及代耕業務
    代耕業務:
>農會應整合農村勞動力,以發展農業勞動交工體系
>借發展代耕體系,培養農業青壯年勞動人口
農畜產品之運銷、倉儲、加工、製造、輸出入及批發、零售市場之經營
    農會應發展農產品從初端至終端整體流通體系,以取消盤剝
    農會得同時肩負畜牧產品
農業生產資材之進出口、加工、製造、配售及會員生活用品之供銷
    農會應研發適地適性之農業生產資材
    農會應組織農民,發展消費合作社
農業倉庫及會員共同利用事業
○農會應積極進行農業社會調查,挖掘、創造各種共同利用事項,以加速農民之合作化與集體化
十一
會員金融事業
○農會應向農民集資,發展各種合作事業、農產品加工事業、農村旅遊等
十二
接受委託辦理農業保險事業
○無闡述
十三
接受委託協助農民保險事業及農舍輔建
○無闡述
十四
農村合作及社會服務事業
○農會應組織、培力農民成為志工,以進行社會服務事業
十五
農村副業及農村工業之倡導
    農會應發展農產品加工體系
    農會應發展農產次級品加工體系
    農會應發展農業廢棄物再利用體系
十六
農村文化、醫療衛生、福利及救濟事業
    農會應組織農民,成為文化主體,如:影像工作隊、農業公民記者
    農會應發展包含社區公共衛生、預防醫學等在內之農村醫療體系。
十七
農地利用之改善
○由於化學肥料與化學農藥對農地地力(乃至食品安全、環境)戕害甚大,因此,農會培力農民,發展各種生態有機之農法,如:鴨間稻、漁茭共生
十八
農業災害之防治及救濟
    農會應進行各種農業災害防治之教育組織工作,以培力農民成為災害防治之主體
十九
代理公庫及接受政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

二十
農業旅遊及農村休閒事業
○農會應積極發展各種進步的農業旅遊模式,如:生態村
二十一
經主管機關特准辦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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