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31日 星期六

李進勇伴手禮政策該怎麼走自己的路?


  推銷雲林伴手禮,是蘇治芬縣長時代之政策,李進勇縣長甫上任,短時間難以“蘇規李不隨”,人們可以理解,但未來,李進勇縣長於伴手禮政策,該怎麼走自己的路呢?

  一.伴手禮之食材或原料,須於雲林在地生產,譬如以醬油為例,以後,李進勇縣府只能選擇以雲林在地生產大豆(並以食物里程最小化者、友善環境農法為優先)為原料之醬油品牌。這是為了促引生產伴手禮之企業在地採購食材或原料,建立在地之綠色產業鍊,並發展雲林農業。

  二.應針對雲林經常生產過剩之農產品,鼓勵農民組成食品加工生產合作社,或與私人企業合作,研發伴手禮,譬如去年嚴重滯銷之蒜頭──雲林產量佔全台灣九成,李進勇縣長應主動積極且不輟不棄地,創造以蒜頭為原料之新伴手禮,以消減蒜頭之產銷失衡,增進蒜農收益。目前之伴手禮皆屬錦上添花,並無縣政府推銷之急迫性與必要性。

  三.應與雲林三所農校(北港農工、虎尾農工、西螺農工)及三所科技大學合作,鼓勵師生開發符合上述兩原則之伴手禮,設計綠色包裝,及綠色行銷,或許,可舉辦競賽,一來,善用在地學校資源,以提高符合上述兩原則之開發力,二來,引導學用結合,三來,引導雲林高中職以上學校發展朝向在地公共聯結,四來,創造更良好之環境,使三農校與三科大學生畢業後,留在雲林創業,走自己的路,一起打造農業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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