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 星期六

對<時代力量>農業政綱之諍言(四)   



  <時代力量>農業政策綱領文字如下:

農業方面,保障農地農用,協助在地農業與創新農業的發展,提昇糧食自給率,建立友善與永續的農業發展環境。

  最近經濟部宣佈將推動立法,開放基因改造作物種植,並以外銷全球市場為目標,引發義美食品公司高志明率先嚴詞批判。

  我們認為,<時代力量>不但應強硬反對,並於農業政策綱領明確載述:
反對基因改造作物之種植;
逐年減少基因改造農產品與基因改造食品之進口;
立法,強制基因改造食品販售者須於營業場所醒目告示顧客,大賣場應設專區集中展售基因改造食品,禁止陳列於專區外,專區標示須醒目;
立法,禁止學校營養早午餐與醫院、各大學、公部門供膳單位供應含有基因改造作物之食物;
政府應持續鼓勵輔導本土復耕,以取代進口之基因改造農產品與食品,以零基改台灣為目標。

對<時代力量>農業政綱之諍言(三)



  <時代力量>農業政策綱領文字如下:

農業方面,保障農地農用,協助在地農業與創新農業的發展,提昇糧食自給率,建立友善與永續的農業發展環境。
  
  關於提昇糧食自給率,目前農糧署早已宣稱正為之,若無定出糧食自給率之最下限,與達成最下限之時限,提昇糧食自給率這七字,既毫無意義,也對政府毫無約束力。

  我們建議,須於<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糧食自給率之下限為75%,達成之時限十年,中央政府應每年定期與各縣市政府共同協商提昇糧食自給率之具體計劃與各縣市政府分配之責任,各縣市政府應就前項分配之責任研議具體執行計劃並公佈之。中央政府應設置專網,刊載各縣市政府提昇糧食自給率計劃之執行進度與詳實動態,供人民檢視與監督。

  另外,亦須於<農業發展條例>修訂,未達糧食自給率下限75%,各級政府不得實施鼓勵休耕之政策。

2015年2月27日 星期五

機動腳踏車托車

農場夢73
   
  昨天才剛拿到束脩,今天就狠狠地把用了,真是痛快!


  長久以來,一直想要一台托車每次遇到比較大件的物體,或是大量的物資,只能眼巴巴的看著,在內心低聲嘆息。不斷地和朋友討論,每個朋友都可以提供想法,有很大的想像空間,但都沒有下文,因為沒有朋友可以決解這個問題。
  年前,到西螺果菜市場,看到驚人的一幕,怎麼每台機車後面都有一台托車,不斷地在西螺菓菜市場進進出出的穿梭,把整個市場撐著火熱。
  有的機車後面還有二台或三台的托車,就像小時候玩的火車一樣,真是太神奇了。
  那?這邊一定有相關的生產業者。
  和弟弟朝斌及弟媳彩燕一起尋找,在弟媳的兄長引導下終於找到了──打造神奇一幕的台車的生產業者──阿士。
  為了完成一個小小的夢想,我找上阿士幫忙。
  阿士的修理行看似簡單又狹小,卻內藏諸多神奇的工具。每一項工具都是阿士為了打造台車專門製作的,所應用的原理都很簡單,不過是槓桿,但為了生產台車卻實用的工具,讓整個台車的裝設過程,如行雲流水般的流暢,毫無滯礙。

  看著阿士裝設台車的過程,宛如在欣賞一件美術品,令人賞心悅目。
  在聊天中,得到阿士是汽修科中的扳金,是教育體系中最殷實的一群人,沒有口水,一切都是從服務人群的勞動中去證明自己的成就。
  看到阿士自己作了一個香爐,我也和他一起討論火箭爐,我總是要談原理是什麼,在什麼情況下會有最佳狀況。阿士除了簡略的帶過煙囪原理外,還馬上談到要如何才能快速又完美的製作。
  阿士每當說到那工作如何解決時,眼神中總是發亮的,他談的不僅僅是原理,重要的是工作方法。
  

  回家看到談話性節目,感覺好像少了什麼……

施朝祥于斗六

2015年2月23日 星期一

農場夢之適性科技:火箭爐

  為了作業方便,叔叔在小雨中燃燒廢棄的竹子,弟弟看到很這情況,覺得這很不合理,而且很浪費能源,便討論到是否有更合理的處置方式。
  於是我又開始找資料,研究各式各樣柴爐:傳統的灶、火箭爐、木汽化爐。
  最令人心儀的還是火箭爐:聯合國目前在非洲正積極推行火箭爐,以科學方式讓極少的燃料發揮最大的熱能80年代,美國教授Dr. Larry Winiarski帶領美國的Aprovecho Research Center研究人員,將火箭科技原理在爐的設計上,改善非洲居民煮食帶來的問題,居民花大量時間蒐集燃料,在室內煮食產生的有毒煙霧影響健康,而且過度砍伐林木破壞環境等問題。
  目前面對的狀況剛好相反,筍農廢棄竹子不知如何處理?只能一把火,將其化為灰燼。
  看著這些能源就這麼散逸在空氣中,實在惋惜於是興起了建爐的想法。
  火箭爐聽起來很酷,但其實和灶也沒有什麼太多的差別,都是利用煙囪效應:爐內空氣沿著有垂直坡度的空間上升或下降,造成空氣加強對流的現象。火箭爐利用熱空氣膨脹,急速上竄,造成下方進氣孔將空氣抽入內爐,持續循環,使火爐的火更加猛烈。
(圖選自網路)
  火箭爐還運用的二次燃燒:將火焰頂端氧氣耗盡的地方,再吸入空氣,使木柴燃燒時釋放出可再次燃燒的氣體充份利用,這就是為何火箭爐能比一般柴爐還更能有效燃燒,產生的煙更少、更乾淨的原因。
  看了幾個商業型的火箭爐後,深深的感受到,台灣在這方面完全不重視,當然也沒有被重視的條件:台灣能源的取得非常方便與廉價。
(美國的商業型火箭爐)
 
(中國的商業型火箭爐)

  除了方便攜帶商業型的火箭爐,更有許多有趣的使用如:

直接加熱泡湯(圖選自網路)

完美的爐具(圖選自網路)

大烤箱(圖選自網路),這是我最想要的一個火箭爐我想拿這個爐來烤地瓜應是個不錯的選擇



  文/施朝祥
參考網站:
蓋亞計畫(物五基地)http://gaianewpark.blogspot.tw/

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

這才是農業首都早就該做的!

  我們懇盼「農業首都」李進勇縣長,撥冗認真閱讀下附之<環境電子報>報導每一字,宜蘭縣政府落實「農地農用」之四項對策,是農業首都早就該做的,但蘇治芬九年未為,繳了白卷,李進勇縣長千萬莫“蘇規李隨”,趕緊向林聰賢縣長看齊!

  猶記得去年競選期間,李進勇於虎尾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時演講,當選後,要以「宜蘭經驗」為師,言猶在耳,在此提醒李進勇縣長,正直兌現競選政見,別再讓建商、土地開發商及仲介業者打任何一塊雲林農地之主意!



【快訊】落實農地農用 宜縣即日起暫停核發農舍建照

環境電子報2015210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宜蘭縣自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開放自然人買賣農地,15年來宜蘭縣的農地上已興建約7600棟農舍,流失約1900公頃的農地,嚴重衝擊宜蘭縣優良農地。
為解決農舍問題,落實「農地農用」政策,宜蘭縣政府提出4項具體對策,包括自即日起兩個月內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等,期能遏止農地流失問題,保障農地永續使用。

農地不應淪為商品炒作
「農地則是農業發展的命脈,農業則是宜蘭發展的根基。」宜蘭縣政府農業處表示,近兩年,宜蘭農業進入快速轉型階段,許多新農民、農二代紛紛返鄉,為宜蘭農村注入新血,正快速帶動農村再生發展。
然而,返回農村面對最大的困難就是耕作土地的取得不易,許多已完成重劃的優良農田都在房地產市場炒作之下,興建起一棟棟低密度、豪華農舍,成為投資客炒作的工具。
依據統計,宜蘭縣已因農舍興建,失去約12%的優良農田面積,這些農舍大多興建在已重劃的優良農田上。
農地多樣功能不應忽略
在極端氣候變遷之下,農地除負擔糧食生產功能之外,尚具備蓄水、滯洪及地下水補注水文調節、地區氣候調節功能,提供、維繫各種生物的棲地,維護生態系服務功能。
更重要的是,農地是宜蘭農村珍貴地景及人文資產,是農村文化的搖籃,放任農地流失將加速農村凋零,破壞城鄉均衡影響社會安定。
而農舍大量而零散地興建,只是徒增公共設施建設成本,同時其所排放的廢水也早已超過農地及農水路的污染承載力,減損農田灌溉水溝渠功能,並污染農田,破壞宜蘭的農業生產環境。
農業處表示,農地的快速流失,甚至已經威脅到農村裡傳統代耕業者的生存問題。如果沒有農業,將使得宜蘭現有的各行各業,以及在農村中年輕人正積極開創的各種新型態服務業,無以為繼。
宜蘭縣政府將加速擬定宜蘭縣區域計劃,導正國土正常發展;聘任專業客觀公正人士組成專案小組,建立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等原則並進行審查;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審核權由縣政府收回統籌辦理。
兩個月內完成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原則
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2明定興建農舍申請人應為農民,並符合相關規定;而《農業發展條例3則將農民定義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但長久以來卻流於管地不管人,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科長楊槐駒即表示,未來兩個月雖然仍可申請興建農舍,但會等兩個月後,完成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等原則,才會進行審查。
目前農民資格審查已於去(2014)年初回歸縣政府審查,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審核權則由鄉市鎮公所審理,未來將回歸縣政府統籌處理。
楊槐駒表示,這幾項規定都與法制單位充分討論,兼顧民眾權益,更重要的是保護實質從事耕作生產的農民。
宜蘭縣政府落實農地農用四策略:
一、加速擬定宜蘭縣區域計劃,全面導正國土正常發展。
二、即日起兩個月內暫停核發農民資格、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證明。
三、縣政府將聘請府內外專業客觀公正人士組成專案小組,建立農民身份認定標準及農舍興建審查等原則並進行審查。
四、即日起農舍建造執照及農業設施建造執照審核



對<時代力量>農業政綱之諍言(二)

  <時代力量>農業政策綱領文字如下:

農業方面,保障農地農用,協助在地農業與創新農業的發展,提昇糧食自給率,建立友善與永續的農業發展環境。

  上述文字提及保障農地農用,我們百分之百支持,但農地農用也是現行農業相關法律所明文規範,於「土地徵收條例」亦明文載入,但何以仍阻止不了國家暴力(藍綠所共構)以「開發」為名,在全台灣各處大肆侵奪農地?

  顯然,只主張「保障農地農用」既不過是對現行法律之簡單複誦,也無法與藍綠有效區別。

  農地農用之根本目的,是保障台灣人民糧食安全/主權/人權,與相聯繫之社會安全與經濟安全,並維持農地保水、涵水及防洪之公共功能,質言之,農地農用,是憲法明文保障人民生存權之必要條件之一。

  所以,至少須立法,將農地農用與糧食自給率掛勾起來,更具體地說,建議<時代力量>主張,於<農業發展條例>增訂,保障糧食安全,台灣糧食自給率未達75%,各級政府及公營事業不得變更、徵收、購買農地轉作非農用途。

  當然,為防農糧署對糧食自給率之調查統計做手腳,再補一句,中央主管機關應公佈糧食自給率之調查統計方式與公式,將資料與數據來源完全即時透明化,以供人民複查,不得拒絕。

  如此,才能有效斷絕了資本主義發展主義意識型態下,驅役各級政府對農地覬覦不止之國家暴力,同時,彰顯了農地農用之根本目的,並促引各級政府「努力」提高糧食自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