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果經濟之顯著擴張,可謂晚近台灣農村最重要的發展之一,也是理解小農經濟現代變遷的關鍵鑰匙。農藝精湛的果農是台灣農村寶貴的資產,他們在極為惡劣的條件下,仍然為島內市場提供豐盛、便宜且多樣的水果。本文試圖以台中東勢為田野場址,融會社會史的視野,追索這個地區轉作果樹的歷程,探究東勢果農如何可能在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實現極高的土地生產力與農業技術創新能力,卻又在市場結構的限制下不斷跌落貧窮線以下。東勢原是伐木重鎮,作物以水稻為主,1960年代大規模轉作果樹以後,轉型成為著名的水果之鄉。這是貧窮驅動的轉作,我稱此為「維生型商品化」。在家庭責任的驅使以及草根人情網絡的支持下,高度兼業化的小農展現出驚人的水果栽培技術學習與創新能力,能夠經常跟隨市場價格轉換作物,極具彈性與韌性。1980年代前後,東勢果農發揮草根的力量克服多項地理與技術的限制,陸續開發出高接梨、甜柿和茂谷柑等「明星作物」,東勢搖身一變為台灣最重要的高經濟作物產區。這是非預期的結果,或說一場「邊緣革命」。然而受制於市場結構的諸多問題,他們的收入總是趨於下降,陷入增產與過剩的迴圈,難以克服「沒有發展的增長」困境。即便商品化程度和農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小農經濟基本仍停留在維生水平,平均每年家庭收入大幅低於非農戶。
一、
前言
水果經濟之顯著擴張,可謂晚近台灣農村最重要的發展之一,也是理解小農經濟現代變遷的關鍵鑰匙。農藝精湛的果農是台灣農村寶貴的資產,他們在極為惡劣的條件下,仍為島內市場提供豐盛、便宜且多樣的水果。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對水果經濟所知甚少。在以稻農為敘事中心的農村研究傳統中,轉作經濟作物的果農往往遭到忽略,不是簡單當作傳統農業消逝的標誌,就是存而不論。少數涉及果農或水果經濟的傑出研究,也大多鎖定於技術、社區等議題,未能與宏台灣農村發展史相呼應。這對「水果王國」的美譽來說,無疑是一大諷刺。
從過去的眼光看來,台灣果農是諸多弔詭的結合:在維持小規模家庭耕作的前提下實現了全面商品化,極具生產力與創新能力但收入水平遠遜於非農戶。本文希望瞭解為何在公認的台灣農業蕭條時期,水果經濟卻大大茁壯了?農民為何不乾脆離農而轉作果樹?小農經濟如何可能克服諸多技術難題,實現水果產量、產值的高度增長以及水果種類的大量創新?又是為什麼即便農業技術水平不斷提升,農戶卻始終停留在貧窮水平?
我要深入探訪台中著名的水果之鄉——東勢,結合人類學田野調查方法和社會史視野,追索這個地區轉作果樹的實際歷程,並從小農「轉作」(包括從稻米轉作為水果,以及從水果轉作為另一項水果)的生活邏輯切入,具體展示三項「明星作物」(高接梨、甜柿、茂谷柑)崛起與衰弱的命運,探討台灣水果經濟興起的社會意涵與歷史意義,分析果農在當代城鄉產銷結構中的生存處境,弄清楚農村全面商品化的實質意義。儘管這是一個限縮於特定區域與產業的小型研究,但我相信多少能為關心當代台灣乃至中國農村問題的朋友,提供一些靈感。
(一)小農經濟的長期結構與農村危機
今天台灣被譽為「水果王國」,水果的販售與消費早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份,街上隨處可見琳瑯滿目的水果攤。很少人記得,直到1960年代以前台灣水果的產量還微不足道。扣除政府積極扶持的香蕉、鳳梨和柑橘等少數外銷作物,商品化種植的果品更為稀少。
把小農經濟視為一個「長期結構[1]」,有助於我們把握水果經濟崛起的歷史意義。最晚到18世紀中期,台灣小農經濟已然確立,稻米、甘蔗以及一些雜糧是其主力作物。在人口稠密、耕地有限的基本條件下,台灣農村繼承了中國小農經濟一些容易辨認的特點:第一,農業生產以家庭勞動為主,雇傭勞動為輔(雖不可或缺);第二,在狹小的耕地上實施高度集約耕作,單位面積產量較高;第三,農業生產之外,家庭副業十分發達。(李登輝
1980;吳田泉 1993;劉進慶 1992)還有其他選擇嗎?小農經濟不僅是漢族移民最熟悉的生活方式,而且因為它的確有效。此外,台灣農村始終鑲嵌於大規模長途貿易之中,市場價格的波動深刻影響農民生計,商品化程度不斷提升,但還不到全面商品化的地步(陳孔立,1996;黃富三 2009)。
兩百多年來,小農經濟的長期結構頑強地延續著。日本總督府沒有介入小農經濟的生產過程,而是建立了能夠有效剝削剩餘價值的殖民體制(柯志明 2006)。國民政府基本繼承了這一套體制,既有的小農經濟米糖體制更形鞏固了(劉進慶 1992)。雖然國家權力透過農會等組織越來越深入農村肌理,但是他們無意也無能撼動小規模家庭農業生產模式,滿足於直接掠取農業剩餘來達成自己的政治目標。1950年代可說是近三百年來台灣米糖經濟最後的輝煌時期,各方面農業指標都有顯著進步(張漢裕 1974;沈宗瀚 1976;黃俊傑 1984;廖正宏等 1993)。在這段期間,儘管土地生產力和商品化程度不斷提升,小農經濟也沒有朝資本主義農業轉化的跡象。
1960年代爆發了廣泛且深刻的農村危機,永久改變了台灣農村的命運。1963年工業產值首次超過農業,農業與非農收入差距急速擴大,平均農戶所得佔非農戶所得在1958年還有98%,1968年只剩下71%(李登輝 1980:237)。農村貧窮化迫使大量人口向城市傾洩,構成台灣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島內人口移動。光是1966年到1976年之間,農業就業人口佔總人口比例就從45.01%下降到26.71%。從事農業越來越不足以餬口,專業農戶佔總農戶比例在1960年還有49.3%,1980年只剩下9%(高育仁等 1996:31)。面對劇烈的生存壓力,具有三百多年歷史的米糖經濟體制趨於瓦解(張素玢 2014)。
圖表 1 農業就業人口結構比(1966-2011)
可以將大規模離農、貧窮化與兼業化等趨勢,視為1960年代以來台灣農村結構變遷的基礎軸線。到了2010年,農業就業人口只剩總人口的5.24%,農戶收入只有平均收入的78%,其中農業淨收入只佔農戶總所得的21%,因此76%的農戶必須兼業[2]。多數研究即便不認為小農經濟型態是台灣農村衰敗的主因,也承認這是農村進一步發展的障礙(于宗先 1975;劉進慶[3] 1992)。據統計,台灣平均農場面積只有1.08公頃,而美國、法國、日本和韓國分別為175.63公頃、41.68公頃、1.56公頃和1.37公頃(黃樹仁 2002:235)。
台灣農村遭遇極為嚴苛的生存危機,已是非常明顯的事實。相較於2010年台灣戶均收入107萬元左右而言,一公頃稻米一期實質利潤只有3至5萬元,一年兩期收益不超過10萬元,生計窘迫可見一斑。在如此惡劣的情勢下,全台稻米收穫面積在1960年到2010年之間,從76萬公頃衰退到25萬公頃。此外,2010年全台甘蔗收穫面積僅剩50年前的8%。在主流印象中,總體經濟成長率貢獻度只有0.03%的台灣農業,已成為夕陽產業。
(文/葉守禮)
[1] 將小農經濟視為一個兼具歷史、社會、文化甚至於地理內涵的「長期結構」(long-term
structure),並具體考察這個結構的歷史變遷,有助於開拓新的想像。小農經濟作為Braudel(2006:730)口中的「日常生活的結構」(structures
of everyday life),即「從思維和智慧到日常生活用品和用具,全部包括在內——建立起聯繫或者說秩序」,是人與自然長時間互動的產物,意味著一系列歷史形成的條件與限制,具有綿延和頑固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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