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 星期三

農業首都應推大賣場優先供售在地農產

本文提出第七種在地採購方案,大賣場優先供售在地農產與加工食品。

在「農業首都」雲林之大賣場,至少,有全聯、省錢超市、家樂福、松青...,雲林縣長應逐家專程拜訪,說服董事長,凡位於雲林之大賣場,依食物里程最小化、地產地銷之原則,優先供售雲林在地農產與加工食品,設雲林農產與加工食品專區,顧客一進門,一眼即能識別之專區。

對於配合度高之大賣場,雲林縣政府主動積極協助行銷,包括新聞造勢,並不斷地鼓吹倡導雲林縣公教人員前往消費。

雲林縣政府應長期持續進行「買在地,吃在地」宣傳教育,當此觀念與風氣普遍起來,雲林縣政府就能制定通過自治條例,規範凡雲林大賣場皆須設雲林農產與加工食品專區,對非雲林生產之農產與加工食品,須醒目標示產地與食物里程數。

倘若於雲林縣境內全面實施生產履歷,則前述之自治條例可進一歩規範,雲林大賣場禁售無生產履歷之農產與加工食品。


若您有興趣收到人耕食共同體最新訊息,歡迎上人耕食臉書專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